
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中国食品徐州市2026年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第五批)
核心提示:近期,针对网络餐饮服务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聚焦入网商户资质审核、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料使用、外卖配送等关键环节,徐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曝光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倒逼行业规范经营。
近期,针对网络领域突出风险隐患,聚焦入网商户资质审核、后厨环境卫生、从业人员管理食品原料使用、外卖配送等关键环节,徐州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严查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现曝光一批查处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倒逼行业规范经营。
2026年4月,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网络餐饮店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场发现该店存在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青花椒调料油”的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没收涉案产品,并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在库房设置报废区,定期清理过期食材,并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培训。
典型意义:本案系网络餐饮领域食品安全源头监管的典型案例。网络餐饮经营模式具有线上交易、线下制作、后厨隐蔽的特点,部分经营者借此放松食品安全管理,忽视食材保质期查验、库存食材动态管控等基础义务,违规使用过期调味品加工餐食,不仅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更直接威胁消费者健康。本案的查处,严厉打击了网络餐饮领域使用过期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倒逼商户规范食材采购、储存、使用全周期管理,筑牢餐饮食品安全防线
2026年6月,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网络餐饮店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发现该餐饮店存在外卖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的问题。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目前,当事人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规范使用外卖封签。
典型意义:本案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配送末端管控环节的代表性案例。部分网络餐饮经营主体漠视外卖封签法定使用义务,简化餐品封装流程,未按规范加装一次性外卖食安封签,忽视餐品配送途中被拆封、调换、人为污染、混入异物等食品安全风险,既违反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也无法厘清商家、配送方食品安全责任边界。该案精准整治网络餐饮外卖封签应封未封乱象,充分彰显网络餐饮全流程、闭环式食品安全常态化监管的执法导向。
2026年6月,云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某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安排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证明。
典型意义:本案是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人员管控环节的代表性案例。网络餐饮部分经营主体疏于内部人员管理,漠视从业人员岗前体检、健康证明定期核验等法定责任,允许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直接入口食品作业,易造成餐品交叉污染,存在食品安全风险。该案查办有力整治了网络餐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从业乱象,压实商户人员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彰显线上线下食品安全从严治理的监管态度。
2026年4月,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治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工作中,发现某餐饮店操作间东侧楼梯口处悬挂的货架上,存放一桶已开封使用一部分的“老财臣”黄豆酱油(含桶重3.6斤),食品标签显示:净含量1.75升/桶,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13日,保质期为24个月。至检查当日,该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保质期至2025年5月13日)。该店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对其做出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老财臣”黄豆酱油1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目前,该店已对食材进行全面排查,并整改到位。
典型意义:本案系网络餐饮服务环节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典型案件。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易发生变质,导致微生物超标等问题,食用后可能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甚至引发食源性疾病。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原料定期自查清理制度,规范执行进货查验和库存管理,及时清理处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切实保障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杜绝因管理疏漏或侥幸心理而触碰食品安全法律红线
2026年6月,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聘请的“食安啄木鸟”社会监督员,通过“食安随手拍”反映,凤城街道某网络餐饮店经营人员未按规定使用食安封签的违法线索。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网络餐饮店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店经外卖骑手配送的外卖未使用封签或者具备封签功能的食品包装物予以封口,此行为违反了《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江苏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六条之规定,责令该店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警告行政处罚。经复查,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已整改。
典型意义:本案是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典型实践。依托群众监督渠道有效弥补日常监管盲区,精准发现并整治不使用外卖封签或使用不规范问题。食安封签是保障外卖餐食配送全程安全的重要举措,对守护消费者饮食安全至关重要。该案的查处,既督促商户严格规范外卖出餐、封装全流程操作,也畅通了社会监督渠道,助力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格局。
[食品资讯搜索] [加入收藏] [告诉好友]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不赌风口,只赢实力|AIFE2026 以供应链 & 品质,赋能产业逆势增长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6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1期)
兰州市西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利路市场监管所开展早餐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今日导读:针对婴幼儿辅食生产 新规公开征求意见;超市卖4元过期薯条被判赔1000元;苏州一自助火锅烤肉店用冷冻去骨牛肉冒充“和牛”被罚(2026年7月2日)
聚焦“营养健康新消费 主动健康新动能” 推动餐饮业健康营养高质量发展——2026第三届餐饮业健康营养发展大会在江苏无锡举行
今日导读:今起实施:液态食品散装运输需持准运证;上海1份番茄炒蛋卖520元;淮安一麻辣烫店违规收取打包费被罚(2026年7月1日)
30年权威赛事 × 1000W+曝光!2026 SIAL 创新大赛广州站即刻报名
不赌风口,只赢实力|AIFE2026 以供应链 & 品质,赋能产业逆势增长
2026HNC健康营养展精彩收官,多维创新激活大健康产业新动能!下一站10月深圳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