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7日,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宁市某纯外卖餐饮店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在其后厨货架发现5瓶过期鸵鸟肉酱、保鲜柜内发现半袋过期辣酱半袋、外包装发霉红油豆瓣一瓶、过期蒜蓉底料半袋,以上产品均与其他正常食品原料混放于后厨位置处,处于待使用状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3月27日,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宁市某砂锅店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店后厨保鲜柜内发现发现4包“波蓝特牌烘干压缩海带丝”产品,每包为16克,已过期。该产品均与其他正常食品原料混放于后厨位置处,处于待使用状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3月27日,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宁市某羊肉泡馍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后厨发现一瓶过期调味酱料、一瓶过期白灼复合调味料、一瓶未过期但开盖后内部有明显白色霉菌的青花椒酱。以上产品均与其他正常食品原料混放于后厨位置处,处于待使用状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3月28日,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西宁市某粥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后厨发现一瓶过期调味料、一罐过期绿茶粉,一包过期五香料卤包,一瓶过期的冰糖芦荟罐头,一瓶过期的秋梨膏,以上产品均与其他正常食品原料混放于后厨位置处,处于待使用状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在该店收银台后的饮料架上发现了14瓶过期的大窑嘉宾混合果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3月30日,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城东区某食品批发部进行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山里红”“茉丽”牌茯砖茶产品说明印有“本品具有消食除腻、生津止渴、清凉解毒之功效”,该产品处于待销售状态,涉嫌虚假宣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3月24日,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联合韵家口派出所,对位于西宁市城东区朱家庄某自建房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该自建房内正在从事羊肠生产加工活动,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城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予以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