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一起小餐饮使用过期调味料违法案件。
4月14日,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时发现,辖区内一家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炸鸡门店调味料放置区,存放有已开封使用的甘梅味撒粉1包。经查,该调味料生产日期为2024年6月4日,保质期18个月,已超出保质期限。结合商户购买记录,该调味料于2025年12月9日购入,收货时便已过期。由于经营者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义务,未仔细核查原料保质期,未能及时发现调味料过期问题,仍继续用于食品加工制作。
该小餐饮单位使用超过保质期食品调味料加工食品的行为违反相关规定,江都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本案暴露出部分网络餐饮经营者在原料管控环节的严重缺位,进货查验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的突出问题,过期调味品存在食品安全风险,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下一步,江都区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排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督促入网餐饮经营商户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全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江都区市场监管局 孙逸芝 通讯员杨蕊)